主旨:教育部轉送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苗栗地區陶瓷產業」相關資料1份,可作為辦理戶外教育課程之參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2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73356號函辦理。 二、檢附苗栗地區陶瓷觀光地圖及藝術家資料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