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民雄鄉興中國民小學幹事職缺公開甄選公告(具公務人員身分者)
一、機關徵才資料:
(一)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二)職系:綜合行政。
(三)職稱:幹事
(四)名額:1名。
(五)性別:不限。
(六)有效期間:自111年9月22日至同年9月28日止。
二、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
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任情事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
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
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
能力。
三、工作項目:午餐執行秘書綜合業務、協助家長會及顧問團業務、勞健保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址:嘉義縣民雄鄉興中村30號。
餘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