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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安東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22-07-20 | 點閱數: 385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懸缺、合理員額缺)
    一、懸缺1名(專長代理教師,負責足球隊訓練並兼任體衛組長):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合理員額缺3名(一般代理教師,視級務安排必要時需兼任導師):共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
報名日期:採一次公告分場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        3場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公告。
報名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111年7月26日(星期二)下午16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第3場次招考後若仍不足額,繼續辦理第2次甄選,有關報名及甄選時間於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時一併通知。
報名地點:[612]嘉義縣太保市崙頂里1號 本校教務處。電話:05-3714068#206。
應繳交證件:(證件一律以A4規格影印依序夾訂成冊,正本驗訖發還)
       (一)報名表1份。
       (二)3個月內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2張【請分別貼於報名表、准考證】。
       (三)國民身分證。
       (四)役畢或免役證明(限男性)。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國小教師證或專長認證。
       (七)切結書、委託書。
        (八) 自我健康狀況檢核表。
      (九)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申請查閱同意書。
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或委託他人代理至現場報名(須繳交委託書),其他報名方式概不受理。
甄選資格:
一、報考人員基本條件:
   (一)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
   (二)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三)無教師法第教師有第14條、第15條、第16條、第18條及第21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者。
   (四)曾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報考人員資格:
第1場次 一般 具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
             專長 具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及大學以上體育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教育部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足球)證者。
第2場次 一般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專長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且具有教育部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足球)證者。
第3場次 一般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專長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且具有教育部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足球)證者。
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場次招考
甄選日期 111年7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起(請於上午9:1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2場次招考
甄選日期 111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13:30起(請於下午13:1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3場次招考
甄選日期 111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起(請於下午14:4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