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朴子市大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1學年度育嬰留職停薪代理教師及2-3歲專班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
(一)育嬰留職停薪代理教師1名
(二) 2-3歲專班代理教保員1名
另備取若干名。
二、應考人員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需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2.已服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限男性報考者)。
3.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第1項各款、教保服務人員條第12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暨第33條之情事者。
(二)報考資格:
代理教師:具有幼兒(稚)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
代理教保員:
1.具有幼兒(稚)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
2.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包含教保專業知能課程32學分證明書)。
3.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
4.100年12月31日以前已取得托兒所教保人員資格,且於101年1月1日仍繼續在職,並轉換其職稱為幼兒園教保員。
5.100年12月31日以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於101年1月1日未繼續在職致未能依前款規定轉換職稱為幼兒園教保員,其於110年12月31日以前再任職幼兒園並擔任教保員者,得由服務之幼兒園檢具教保服務人員名冊及相關訓練課程之結業證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教保員資格。
三、報名及甄選時間:
報名日期:111年7月20日(星期三),上午9點至下午4點。
甄選日期:111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9點起
四、其餘內容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