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6月21日府教終字第1110122961B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比賽邀請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學生,透過繪畫體現花蓮,並將其作品結合社會公益及文化創意,讓社會大眾更加認識花蓮之美。 |
三、 | 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參選資格: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學生。 |
(二) | 收件日期:111年6月20日至111年9月16日。 |
(三) | 活動詳情如海報,網址https://lihi1.com/P1TxY。 |
四、 | 如有疑問,請逕洽熱愛生命文教基金會蔡小姐,電話(04)22532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