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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22-04-26 | 點閱數: 149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1年4月22日府授社身福字第1110094418號函辦理。

二.旨揭為保障聽覺障礙者接收資訊無障礙權利,請貴單位依據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第4屆第1次會議以下決議辦理:

(一)請各單位之宣導影片以加上字幕為原則,尤其與「生活便利」及「權利保障」相關的宣傳影片優先加上手語,未來並應編列足夠預算,以保障所有閱聽人的權益。

(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落實與各單位息息相關,請各單位於權責業務推動時,務必主動考量身心障礙者的需求,據以規劃政策內容,並適時諮詢身心障礙者代表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