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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發展科 - 防疫通報 | 2021-11-04 | 點閱數: 787

主旨︰檢送修正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校外教學應行注意事項」1份,請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40566號函辦理。
二、請確實加強相關安全防護及防疫措施,相關防疫管理措施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辦理或至以下網頁查詢:
(一)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育專區(https://cpd.moe.gov.tw/index_new.php?guid=BD28807E-9D44-A1D4-D795-3408DA587793)
(二)交通部二級警戒相關規範(https://theme.taiwan.net.tw/TB_L2/)
(三)衛生福利部(https://www.mohw.gov.tw/mp-1.html)
三、本府所轄學校辦理校外教學請務必依據本府頒布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校外教學實施要點」,行前知會視導區督學,並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登錄貴校校外教學資訊,並將防疫檢核納入活動計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