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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110學年度第1次長期兼任教師甄選簡章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第1次招考報名:即日起至110年8月29日(星期日)24:00止。
第2次招考報名:即日起至110年8月30日(星期一)14:00止。
第3次招考報名:即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星期二)12:00止。
第2次招考:110年8月30日(星期一)線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第3次招考:109年8月31日(星期二)線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一)口試:佔總分100%
1.時間:約10分鐘。
2.內容:教育基本認識、學科之專門知識、儀表態度、表達能力、 專業精神、品德修養。
3.線上面試時間遲到10分鐘以上,視同放棄。
(一)最低錄取標準75分,未達70分不予備取。
(二)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總成績同分則以抽籤決定之。
(一)第1次招考、第2次招考於110年8月30日(星期一)下午21時;第3次招考於110年8月31日21時前於本校網站(http://www.ccjh.cyc.edu.tw/)、嘉義縣教育資訊服務網站(http://www.cyc.edu.tw/)公高 。
(二)正取人員以電話通知,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用。
(一)本校甄試申訴電話專線:05-2611006-120,申訴信箱: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文化路23號)。
(二)錄取人員報到時間另行通知,並需繳交報名證件相關正本資料查驗,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候用人員依序聘用。
(三)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而致上述日期、地點需更動,及本甄選過程如有補充或調整事項,均不另個別通知,悉公佈於本校網站、嘉義縣教育資訊服務網。
(四)本兼任教師聘期為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07月13日(星期三)止,惟如兼任原因提前消失,則無條件解聘,不得異議;錄取人員須擔任本校領域課程授課、指導學生校內外競賽及配合本校相關活動,不得拒絕。
(五)經錄取人員如因資格不合規定無法辦理核薪時,註銷聘任資格及繳回已領薪資,不得異議要求補償。
(六)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而未錄取者,得依成績高低列冊候用至110年11月30日,候用期滿尚未任用則註銷候用。
(七)本校係屬完全中學,實際排課時仍綜合考量,任課教師可能會兼任國高中課程。
(八)經查錄取人員若具性侵害犯罪前科屬實,應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或由學校予以解聘。
部別 |
□國中 □高中 |
科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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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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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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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女 |
婚姻 |
□已婚 □未婚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貼相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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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服 務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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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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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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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處 |
戶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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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手冊 |
□持有
□未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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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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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日: 夜: 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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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 面試 |
請選擇可以進行的線上面試軟體,後續會與您聯繫線上面試: □Google meet □ L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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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學 校 名 稱 |
系科﹝組別﹞ |
起 迄 年 月 |
證書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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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 役 |
□役畢,退伍日期 年 月 日 □無兵役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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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門學分 (具第二款資格填) |
修習(師資培育)學校科目名稱 |
修 習 學 分 |
證 書 字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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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登記 (具第一款資格填) |
中等(國中) 科 證書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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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國中) 科 證書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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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服務學校 |
專兼任 |
職稱 |
起訖年月日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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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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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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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 簽章 |
(報到時繳驗簽名 報名日期 年 月 日 |
證件正本發還簽收 |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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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證件(本欄由審查人勾選) |
□身份證影本 □同意書 □合格教師證書或教育及專門學分影本 □自傳2份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切結書 □委託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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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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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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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 核章 |
免收費 |
核發 准考證 |
免核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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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 結 書
本人參加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110學年度第1 次長期兼任代課教師甄選,已詳閱甄選簡章內容,並願切結如下:
一、本人確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
二、本人報名所附證件正(影)本屬實,資格亦無不符。
三、本人如獲錄取,服務期間如有進修課程,保證不影響
教學及校務運作。
四、除前三款外,甄選簡章其他規定及有關法令,本人亦
確實知悉並願遵守。
如違上述,無條件接受不聘任或解聘處分,絕無異議。
此 致
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
切 結 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報 名 委 託 書
本人因故無法親自報名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110學年度第1次長期兼任代課教師甄選,因此特別委託 代為辦理報名事宜。
此致
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
委 託 人: (簽名)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受 託 人: (簽名)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