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義仁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09-10-06 | 點閱數: 4061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
   2.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符合基本條件且具有國民小學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學程,  

     取得修畢證明者。

三、甄選名額:代理教師1名,備取1名。

四、報名時間:自本(98)年10月6日起至10月12日上午8時30分止(休息時間及例假日不 受理)。

五、甄試日期:98年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應試者請於當日上午8時50分前報到)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甄試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