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 教育處幼教科 - 人事選聘 | 2021-06-10 | 點閱數: 2228

一、旨揭積分審查作業業於110年6月8日辦理完竣,積分審查彙整表詳如附件,倘申請縣內介聘之教師對所公告之積分有統計上之疑義(如電腦登打錯誤、加總錯誤等;不含事後補件或更改),請於110年6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電洽教育處幼教科劉育秀(05-3620123#8943),逾時不予受理。
二、本次無教師申請原住民族身分優先介聘、一般地區學校教師自願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介聘。
三、申請行政專長介聘之教師倘持有校長推薦函者,請於110年7月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送件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受理審查,逾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