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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幼教科 - 人事選聘 | 2021-05-13 | 點閱數: 336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5月12日北市教中字第11030462682號函辦理。
二、申請參加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者,請詳閱旨揭簡章規定。
三、新任校長遴選報名時間訂於110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逾時不受理。報名參加遴選人員應填妥規定之相關表件,親自前往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巷7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或委託報名。
四、本年度審查文件格式及內容說明如下:申請者請以A4直式橫書格式雙面列印,將下列各項文件資料依序備妥。所送文件未符規定者,應於報名當日下午4時前補正之,並依簡章規定送達指定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表,並貼妥1吋彩色照片。
(二)學校經營計畫書,本文為14號字,行距24pt,以16頁為上限,內容應包含:
1、過去服務績效:過去於服務學校所解決的問題及創新之作法。
2、4年中程校務發展規劃書:未來倘擔任校長,對學校之具體作法,包括辦學理念、經營策略及行動方案及所參與遴選學校之未來4年中程校務發展規劃書等。
3、針對學校教師、家長所提出發展需求、待解決問題之回應。
4、另報名特殊教育學校者,請提供特殊教育專業知能之相關佐證。
(三)以上第(一)、(二)項請提供電子檔光碟1份,並請以申請學校為單位裝訂成冊,正、影本合計15份。
(四)相關佐證資料等附件以30頁為上限,影印2份裝訂成冊(包含第(五)至(八)項資料)。
(五)資格證明文件(含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明文件,最近4年成績考核通知書正本、影本各1份)。【本項資料正本驗畢後即歸還】
(六)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
(七)相關著作。
(八)辦學績效與佐證資料。
(九)校長遴選候選人國籍具結書。
(十)參加新任校長遴選者,其學校經營計畫書公告於教育局網站,以供學校教師、家長及遴選委員參考。
五、旨揭作業簡章及申請表件請逕自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ed unet.taipei.gov.tw/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市立高中及國中校長遴選)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