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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學發展科 - 活動訊息 | 2021-04-06 | 點閱數: 231
一、 為鼓勵臺灣與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本部新頒「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規劃執行要點九(二)「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110年4月30日止(郵戳為憑)。
二、 詳情請參考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
三、 本案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袁先生,電話:02-8512-6717,電子郵件:lazurite@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