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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國教科 - 行政公告 | 2021-03-31 | 點閱數: 614

有關108年度下學期暨109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管考,尚未繳交補助項目自評表學校(如附檔),請依規定期限(110年4月2日)寄送至教育處國教科李育橞;另110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申請說明會手冊尚未領取學校請儘速於4月9日前至教育處國教科領取,請配合辦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