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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運動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21-03-17 | 點閱數: 261

修正「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第3條、第4條、 第15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08453B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