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達 教育處幼教科 - 人事選聘 | 2021-03-17 | 點閱數: 307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5日北市教中字第1103030953號函辦理。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辦理110學年度市立國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選事宜,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可逕行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頁「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市立高中及國中校長遴選」處下載。請詳簡章內容,依規定檢具相關報名文件,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並送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指定信箱:edu_hse.12@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