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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社教科 - 專案計畫 | 2021-02-25 | 點閱數: 1688

轉知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辦理110年度「文化攜手計畫」補助案,

一、計畫之補助總額為每年新臺幣十萬元整,設定補助對象為全國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

二、本年度之計畫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申請之演藝活動須於110年8月至111年7月間辦理。

三、申請團隊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3萬元為原則。

四、計畫及申請表件請至該會網站查詢。https://www.cacf.org.tw/pages/sup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