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活動(含音樂.師生歌謠.創意戲劇及舞蹈等比賽),個人賽如期辦理,團體賽停止辦理。
2.為維護參賽學生權益,教育部將頒發「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決賽參賽資格證明書予團體賽參賽學生,並規劃辦理「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展演活動實施計畫」,提供學生展演舞臺,透過展演活動,彼此觀摩學習,豐富學習歷程。
3.相關訊息請逕上教育部全球資訊網-即時新聞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ms=169B8E91BB75571F&s=1258D36BEA993C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