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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20-04-30 | 點閱數: 297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4月29日臺教文(六)字第1090059688A號函辦理。

二、本案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小學部普通教師1名;中學部高中社會領域教師(曾任教高中公民者尤佳)1名。

三、商借期間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簡章。

四、檢附旨揭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