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教育部訂定發布「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2、嘉義縣政府函頒「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實施要點」。
二、兼課教師:
遴選科目及名額:
理化(物理)科1名(98/09/02-98/06/30)(每週10節課)
美術科1名(98/09/02-98/06/30)(每週14節課含書法2節、美術12節)
電腦科1名(98/09/02-98/06/30)(每週6節課)
陶笛社指導老師1名(98/09/02-98/06/30)(每週8節課)
直笛社指導老師1名(98/09/02-98/06/30)(每週10節課)
太極拳社指導老師1名(98/09/02-98/06/30)(每週2節課)
管樂社指導老師1名(98/09/02-98/06/30)(每週4節課)
三、報考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思想純正、忠愛國家、品德優良、操守廉潔、身心健康、儀態端莊、國語正確、口齒清晰。
2、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現役軍人持有證明於97年08月30退伍之文件者,亦得參加甄試),惟無兵役問題者不在此限。
3、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暨第33條之情事。
(二)報考人員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領有任教科目教師合格證書者。
2、符合國中兼課教師資格者。
3、領有教育部或各直轄市、縣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者。
4、符合社團指導老師資格者或具任教科目技術教師資格者或具任教科目相關證照者。
(三)年齡:年滿50歲以下(中華民國47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四、簡章&報名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