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科別及名額:
項目 |
授課領域 招考人數 |
授課年級 |
說明 |
1 |
特教組長減課代課教師 1名 |
資源班 |
每週約12節 |
2 |
本土語言領域 代課教師 1名 |
本土語言 |
每週約19節 |
3 |
健康與體育領域代課教師 1名 |
體育 |
每週約26節 |
4 |
藝術與人文領域代課教師 1名 |
音樂 |
每週約14節 |
5 |
藝術與人文領域代課教師 1名 |
美勞 |
每週約10節 |
6 |
特教1名 |
資源班 |
每週約10節 |
7 |
新住民語1名 |
越南語 |
每週約1節 |
8 |
低年級1名 |
生活 |
每週約6節 |
備註:實際授課與配課科目節數仍須以學校最後排課為準。
報考人員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2、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1、具備國民小學教育階段、該科(類)合格教師證書,可報考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招考。
2、修畢國民小學教育階段、該科(類)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可報考第二次、第三次招考。
3、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可報考第三次招考。
甄選時間:請攜帶報名表、甄選證等相關資料先至人事室報到。
(ㄧ)第一次招考:108年8月23日(星期五) 9:30。
(二)第二次招考: 108年8月23日(星期五)10:30。
(三)第三次招考: 108年8月23日(星期五)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