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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南新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9-07-18 | 點閱數: 684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108年3月14日府教體字第 1080032292號函辦理。

二、甄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消極條件: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具條例情事之一者,不得聘任為協同教學教練。

(三)除上列基本條件及消極條件外,尚須符合下列報考資格:

(1)具教育部體育署認定體育團體所核發C(丙)級(含)以上游泳運動教練證。

(2)具實際游泳與自救能力教學經驗。

(3)身體健康,無法定傳染病。

三、甄選名額、聘期及待遇、工作地點:

(一)協同教學教練正取1名,備取各若干名。

(二)聘期:自108年8月01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3個月)。

(三)待遇:月薪約為新台幣 30720 元,勞健保自行負擔部分,再另行計扣。依排定課程為主,每月授課節數未滿64節者,薪資以每節課320元核實發給。超過80節部分以超鐘點計,並以不超過100節為原則。教練之節數,每期各月節數得依實際需求互相調整。支領超鐘點費,於每期最後一個月結算後核撥。(第一期:4月至6月、第二期:7月至8月、第三期:9月至10月。)

(四)工作地點:嘉義縣立游泳池(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2鄰1段)

四、報名地點:嘉義縣太保市南新國小(游泳教學資源中心)

嘉義縣太保市南新里中山路一段 140 號 電話:05-2949033

五、報名日期:108年07月26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下午2時止。

六、簡章索取:請至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下載。

七、報名手續:

(一)須本人親自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填寫報名表乙份簡要自述(請詳填各欄,貼最近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一式二張)

(三)繳驗學歷及有關證件一份(正本驗畢發還,影印本留校備查)

1.國民身分證

2.游泳教練證(有效期限內)

3.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申請查閱同意書

八、甄選時間:108 年 07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起。

九、甄選地點:太保市南新國小(游泳教學資源中心)

十、甄選方式:

(一)以資料審查計分,依成績高低錄取。

(二)資料審查部分:含自傳、履歷表、或其他與游泳專業能力相關之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十一、放榜日期及地點:108年07月30日(二)下午 5 時前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請應試者自行上網查詢,但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十二、補充規定:

(一)經錄取之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或地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含X光透視證明)。患有法定傳染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取消資格。

(二)正取人員請於 108年07月31日(三)中午12時前向本校泳教中心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備取人員,如接獲通知補正時,應於通知之日起一天內向本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四)本校將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及查閱辦法」規定,針對本次錄取人員查閱是否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若錄取人員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將取消其錄取資格。爰請於報名時,簽名同意本校進行資料查閱(如附同意書),本校將對所查閱之資料予以保密。

(五)開池期間若適逢配合政府限水措施而須暫停關池,已聘雇之救生員、教練須配合學校處理其他交辦事項,協助校務運作,並核實支薪。

(六)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上述日期需變更時,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

十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