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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太平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09-08-12 | 點閱數: 627

正取:李姿穎

備取:簡淑

經錄取之代理教師,應於98824日前繳交公立醫院或地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含肺部X光檢查),並於98824起薪並正式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