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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義竹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9-01-23 | 點閱數: 375

一、代理日期約自108211日起至同年4月中旬止。代理期間經學校評定為服務成績優良

    者,得予以繼續聘任同年628

二、報名資格:

    1.具有國民小學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優先聘任)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3.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

      應徵)

    4.如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徵,倘報

      名未能發現,於聘用後仍應予以解聘。

三、報名及審核:

    1.報名期間自108123(星期三) 108129(星期二) 12時止

    2.請應徵教師電洽本校教務處翁雅欣主任電話05-3412203分機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