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附設游泳池於107年3月28日所公告協同教學教練與救生員甄選簡章
第三項第二點聘期:協同教學教練與救生員皆誤植為106年4月9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
更正為107年4月9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
特此公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