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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訪客 - 活動訊息 | 2018-02-27 | 點閱數: 390

一、 申請辦法與資格:

(一) 經由各縣市數學輔導團推薦學校或由學校自行提出申請。

(二) 申請學校校內至少需有兩名領有本中心「數學活動師」證書之數學活動師參與計畫。

(三) 申請學校可額外另覓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的活動師參與數學營授課,跨校合作。

二、 「好好玩數學活動研習營」暑假班:

(一) 名額:每校至多3個班級,1個班級為3班次,22個縣市共辦理150班次。

(二) 研習時間:

1. 一般地區學校:分為國小組中年級、國小組高年級和國中組,每校至多申辦3個班級,1班級為3班次,每班次辦理半天,授課2單元,每單元1.5小時,授課時數共3小時。每單元2位老師授課(一位主要授課,另一位協助授課),並有義務參與地區性教學研討會進行教學分享。

2.偏遠地區學校:分為國小組中年級、國小組高年級和國中組:每校至多辦理3個班級,1個班級為3班次,每班次辦理一天,授課3單元,每單元1.5小時,授課時數共4.5小時。每單元2位教師授課(一位主要授課,另一位協助授課),並有義務參與地區性教學研討會進行教學分享。

(三) 研習內容: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營所教授之奠基模組。

(四) 營隊人數:一般地區學校以每班 30 人為原則,偏遠地區學校以每班15人為原則。

(五) 辦理期間:107年4月2日至107年6月30日;107年7月15日前務必寄回學前測問卷、數學營後立即測問卷、領據、發票及收據、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等資料,方可請領補助款項。

三、 補助費用:

(一) 以每校至多補助3個班級為原則。

(二) 酌予補助授課教師鐘點費(授課教師與協同教學教師鐘點費相同);印刷費、材料費(核實報銷)以及辦理營隊之相關費用;偏遠地區學校另有補助膳費(核實報銷)。

(三) 詳細補助、報帳流程資訊於核定辦理後一併通知。

四、 報名方式:

(一) 請填寫附件「106學年度下學期辦理好好玩數學活動研習營平日暨週末班」申請表和計畫書,每一份申請表和計劃書只填寫一個班級,若要額外申辦其他班級,請另外填寫第二份申請表及計畫書。

(二) 請於107年3月19日下午5:00前(以郵戳日期為憑)以紙本掛號郵寄至「11677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數學館M103專任助理劉瑋婷收」,逾期恕不受理。

五、 其他

(一) 活動結束後應繳交資料:

1、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電子檔繳交,意見表格式於核定辦理後一併通知)。

2、課後追蹤觀察報告(電子檔繳交,報告格式於核定辦理後一併通知)。

3、學生學前、數學營後立即發及延後測之問卷(問卷內容於核定辦理後一併通知)。

4、活動營照片3至5張(電子檔繳交)。

5、歡迎寄送研習營學生活動情形之相關錄影電子檔/光碟。

(二) 如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資訊,將公告於本校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煩請隨時留意。

(三) 研習營申辦學校之數學活教師有義務出席地區性教學研討會,分享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學經驗。教學研討會確切辦理時間帶本中心確認後,另行公佈。

六、 檢附申請辦理「好好玩數學營」平日暨週末班公告、申請表及計畫書乙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