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內政部營建署106年12月26日於該署5樓大禮堂辦理「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管理及土方交換利用」講習會1案,請踴躍參加。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6年12月12日營署綜字第1061147290號函辦理。
2.檢附前揭函文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