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14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嘉義縣政府106年8月17日府教特字第10601660811號函辦理。
二、錄取名額:國小及附幼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具有服務熱誠及愛心。
四、工作內容、時間:在特殊教育教師或原班級教師督導下,協助下列工作。
(一)協助學生突發事件及行為問題之處理,如哭鬧、送醫、家長聯繫等事宜。
(二)生活輔導、生活教育之指導及處理,如大小便清潔盥洗、安全維護(如早自修、升
旗、體育課、戶外課程等)、午餐用膳、午休、生活自理訓練…… 等工作。
(三)工作時間依個案學生課表排定。
(四)如學生因故長期請假應由校方評估實際需求,調整服務時數,並報府
說明調整情形。
五、聘用時間:106年8月30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不含寒假)。
六、待遇:按鐘點給付,每小時133元,時數依縣府核定辦理(每週10-15小時)。
七、報名時間地點: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續次招考,各次招考是
否額滿,請自行看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及本校網站上之公告。
次別 |
報名日期/時間 |
備註 |
第一次招考 |
106年08月29日(星期二) 上午09時至10時止 |
|
第二次招考 |
106年09月01日(星期五) 上午09時至10時止 |
第1次甄選不足額,始辦理第2次甄選,請自行上本校網站查詢。 |
第三次招考 |
106年09月04日(星期一) 上午09時至10時止 |
第2次甄選不足額,始辦理第3次甄選,請自行上本校網站查詢。 |
(二)地點:本校輔導室。地址: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九號。
電話:05-3621839-209,219
八、報名手續:請備妥履歷表及學經歷相關證件,親自至本校輔導室報名。
九、甄選日期地點:
(一)甄選日期:(1)第一次招考:106年08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
(2)第二次招考:106年09月01日(星期五)下午10時起。
(3)第三次招考:106年09月04日(星期一)下午10時起。
(二)甄選地點:嘉義縣朴子市祥和國民小學輔導室。
十、甄選方式:口試。
十一、放榜日期及方式:甄選結果於於招考當日下午6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及嘉義縣教育資訊服務網。
十二、錄取人員應於錄取人員應於規定時間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應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
十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