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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祥和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7-08-24 | 點閱數: 442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14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嘉義縣政府106年8月17日府教特字第10601660811號函辦理。

二、錄取名額:國小及附幼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具有服務熱誠及愛心。

四、工作內容、時間:在特殊教育教師或原班級教師督導下,協助下列工作。

  (一)協助學生突發事件及行為問題之處理,如哭鬧、送醫、家長聯繫等事宜。

  (二)生活輔導、生活教育之指導及處理,如大小便清潔盥洗、安全維護(如早自修、升

        旗、體育課、戶外課程等)、午餐用膳、午休、生活自理訓練…… 等工作。

  (三)工作時間依個案學生課表排定。

   (四)如學生因故長期請假應由校方評估實際需求,調整服務時數,並報府

     說明調整情形。

五、聘用時間:106年8月30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不含寒假)

六、待遇:按鐘點給付,每小時133元時數依縣府核定辦理(每週10-15小時)。

七、報名時間地點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續次招考,各次招考是

      否額滿,請自行看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及本校網站上之公告。

次別

   報名日期/時間

備註

第一次招考

106年08月29日(星期二)

上午09時至10時止

 

第二次招考

106年09月01日(星期五)

上午09時至10時止

第1次甄選不足額,始辦理第2次甄選,請自行上本校網站查詢。

第三次招考

106年09月04日(星期一)

上午09時至10時止

第2次甄選不足額,始辦理第3次甄選,請自行上本校網站查詢。

 

  (二)地點:本校輔導室。地址: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九號。

電話:05-3621839-209,219  

八、報名手續:請備妥履歷表及學經歷相關證件,親自至本校輔導室報名。

九、甄選日期地點:

  (一)甄選日期:(1)第一次招考:106年08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

                  (2)第二次招考:106年09月01日(星期五)下午10時起。

                  (3)第三次招考:106年09月04日(星期一)下午10時起。

   (二)甄選地點:嘉義縣朴子市祥和國民小學輔導室。

十、甄選方式:口試。

十一、放榜日期及方式:甄選結果於於招考當日下午6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及嘉義縣教育資訊服務網。

十二、錄取人員應於錄取人員應於規定時間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應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

十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