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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祥和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7-08-15 | 點閱數: 468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嘉義縣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補充規定」及嘉義縣政府106年8月2日府教特字第1060155590號函辦理。

二、甄選科別及名額:學前特教巡迴代理教師1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考人員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

       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2.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大學以上,幼教系、特教系或相關科系畢業者為佳。

四、報名時間:106年8月21日(星期一)8:00~9:00。

五、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9,電話:05-3621839)

六、簡章及報名表:即日起請逕至本校網站(http://www.shps.cyc.edu.tw/)、嘉義縣教育資訊服務網(http://www.cyc.edu.tw/)自行下載相關表件(函索恕不受理),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校輔導室(05-3621839#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