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東石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7-08-14 | 點閱數: 363

嘉義縣東石鄉東石國民小學106學年度第二次國小長期兼任教師甄選簡章

一、報考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

2.已服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暨第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1次招考:須具備符合基本條件且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限期間者

2次招考:須具備符合基本條件且修畢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限期間者。

3次招考:須具備符合基本條件且大學以上畢業或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限期間者或修畢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甄選任教科目、節數及名額:

(一)自然、健體、資訊、生活等領域: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說明事項:自然、健體、資訊、生活等領域20節課

四、報名地點:本校辦公室洽人事報名電話:05-3730090 

              嘉義縣東石鄉猿樹村117號

五、報名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二或第三次招考。

1次招考報名時間:106年8月21日(星期一)上午9點至上午12點止。

第2招考報名時間:106年8月21日(星期一) 上午9點至上午12點止。

第3次招考報名時間:106年8月21日(星期一)上午9點至上午12

六、甄選日期及方式:

(一)甄選日期:

1次招考106821日(星期一)下午1300

2次招考106821日(星期一)下午1330

3次招考106821日(星期一)下午1410

(二)甄選方式:

採書面審查(50%)及口試(50%),請準備足以證明個人教學專長及優良事蹟之佐證資料,形式不拘,以供甄選。

七、支援教學期間自106年8月30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

八、其餘細項,詳見簡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