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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7-06-01 | 點閱數: 1113

 

有意願進修「增能學分班」者,請逕洽各開課師培大學並自行完成報名事宜。
 

有意願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者,請貴校於106年6月7日(星期三)12:00前將薦送名冊電子檔,傳送本府教育處承辦人侯美玲老師信箱mlhou@mail.cyhg.gov.tw
1.薦送對象:以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之在職專任教師,並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確認而薦送者。
2.錄取資格:現職合格專任教師之錄取資格優先順序:
(1)相同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優先推薦。
(2)現職合格專任之非專長授課教師。
3.優先順序:請貴校考量教師年齡與進修後能回饋服務年限之合理性。將屆退休或將介聘異動者,請優先予以排除。
4.服務義務:進修教師於修畢第二專長學分班課程且取得該類科教師證書後,應配合學校依教師專長排配授課,並配合開班學校填寫後續追蹤資料,違反規定者,應全額繳還學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