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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7-01-26 | 點閱數: 555

(1)宣導目的:有鑑於消費金融與國人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為建立消費者正確的消費與理財理債觀念,透過走入校園與社區辦理金融知識宣導活動,讓金融教育紮根,使青少年與民眾都能獲得消費金融知識,樹立正確金錢觀與養成負責任的態度,提升人民金融知識水準,創造幸福生活,並促進金融市場與社會秩序穩定發展。


(2)宣導小組成員:由本會結合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台灣金融研訓院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共同組成。


(3)宣導方式:派講師至各校或團體宣導,宣導時間約45-60分鐘,宣導活動分為三部分:播放宣導短片、講師解說、互動問答,以生動活潑之方式宣導。


(4)報名方式:請各學校團體至本會銀行局網站http://www.banking.gov.tw/ch/index.jsp活動訊息線上報名。惟考量講師調度,原則上每個月限制為60場次,以先報名者優先安排(超過限額時,請擇其他月份報名),本會銀行局將於各報名單位登錄之宣導日期前一個月與報名之學校團體聯絡。此外,為達宣導效果,每場次最適參與人數以不超過200人為宜,各學校團體如確有超過200人之參與人數需求,建請分多場次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