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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16-10-20 | 點閱數: 480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5年10月4日客會文字第1050014598號函辦理。
二、依據客家委員會104年9月15日公告修訂之「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三、106年度推動計畫包括一般客語生活學校計畫、客家文化技藝樂學計畫及客語課後學藝計畫(客語沉浸式教學計畫另案試辦),辦理期程分為1年期及3年期計畫,申請3年期計畫者須為過去持續執行客語生活學校計畫至少達3年以上,且最近3年曾被提列為績優學校者,或參與客語相關計畫績效卓著者,所擬計畫內容請逐年加深、加廣規劃。
四、請於105年10月31日前至該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網站(http://school.hakka.gov.tw)踴躍提出申請,並於該網站列印計畫書及申請表經主管核章後,送嘉義縣政府辦理初審。105年度已申請客語生活學校計畫者,請用舊有帳號密碼登錄網站,106年度新申請學校,請與本府承辦人員聯繫,俾協助提供帳號密碼。
五、本計畫補助經費係以推動客語生活化相關活動運用為限,請用於加強客語教學、辦理客語社團及客語環境設置等,不得使用於購置機器、設備、樂器暨文物(館)設置等硬體設備及非消耗品等。另,有關客語支援教師之勞健保費、勞退提撥費用及補充保費等費用,得於旨揭計畫經費編列並覈實支用。
六、檢附該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106年度推動客語生活學校實施計畫」各乙份。
註:另可參閱105年10月5日府教發字第105019282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