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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教育處國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6-10-03 | 點閱數: 200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9月29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133758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助案為健全校園防災教育素養知能及災害應變處理能力,充實校園防災設備,以建構安全校園環境。

三、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補助類別及額度:

  1. 第一類基礎建置案(額度20校):每校定額補助15萬元,其中資本門經費至多占補助經費30%且不逾3萬元。
  2. 第二類推廣基地案(額度2校):每校補助25萬元為基礎額度,至多補助35萬元,其中資本門經費至多占補助經費50%且不逾15萬元。
  3. 第三類進階推廣案(額度2校):每校補助15萬元為基礎額度,至多補助25萬元,其中資本門經費至多占補助經費30%且不逾5萬元。
  4. 每校僅能依所符合之資格擇一類別提出申請,未曾參與本部防災校園建置計畫之學校,應以申請第一類基礎建置案為原則,曾執行防災校園計畫已完成基礎建置之學校,則以申請第二類推廣基地案或第三類進階推廣案為原則,未依作業說明相關規定辦理者不予受理。

四、106年度申請方式包括線上申請,自即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星期一)止請至「防減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資訊網-防災校園專區」(http://safecampus.edu.tw/Safecampus_Test/SafeSchool/Campus/Default.aspx)進行線上申請作業,相關文件請至該專區下載。各校登錄帳號為全國災害潛勢管理系統帳號。

五、為充實提升學校防災及應變能量,請各校踴躍提出申請;另本縣地震、淹水、坡地等高災害潛勢學校鼓勵優先提出申請,以充實學校防災設備及作為,並符應教育部防災校園建置計畫精神。

六、本府另訂於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時,假水上鄉大崙國小電腦教室辦理申請說明會,請踴躍派員與會。

七、相關申請問題請洽國教科輔導員徐英傑,3620123分機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