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資格規定: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 領有教育部或各直轄市、縣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
2. 領有教師合格證書。
3. 符合國小兼、代課資格。
二.授課時間:自
三.徵求項目:刺繡一名(每週2節)
四. 待遇:依據本縣政府規定,兼代課教師暨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薪資以鐘點費計算(領有教育部或各直轄市、縣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者每節新台幣320元,其餘每節新台幣260元)。
五.報名:意者請於即日起至
六.校址: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11號
聯絡電話:05-3792032~103 (涂淑靜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