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民雄鄉民雄國民小學105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次別 |
報名日期/時間 |
備註 |
第一次招考 |
105年8月2日(星期二) 上午8時至10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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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招考 |
105年8月4日(星期四) 上午8時至10時止 |
第1次甄選不足額,始辦理第2次甄選。 |
第三次招考 |
105年8月5日(星期五) 上午8時至10時止 |
第2次甄選不足額,始辦理第3次甄選。 |
(一)第一次招考:105年8月2日(星期二)下午2:00起。(1330報到)
(二)第二次招考:105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2:00起。(1330報到)
(三)第三次招考:105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2:00起。(1330報到)
四、資格條件:
(一) 第1次招考: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 第2次招考: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 第3次招考: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五、未盡事宜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