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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民雄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6-07-28 | 點閱數: 568

  嘉義縣民雄鄉民雄國民小學105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 甄選類別及名額:
  • )國小代理教師3
  • 教育部補助合理員額之長期代理教師缺,聘期:自105.08.10~106.07.10)
  • 英語科代理教師一名(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及超鐘點)
  • 健體科.美勞科代理教師一名(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及超鐘點)
  • 自然科.社會科代理教師一名(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及超鐘點)
  • )國小代理教師1(延長病假缺,聘期:自105.08.29~106.01.31)
  • (每週20節,得配合學校排課及超鐘點)
  • 報名時間: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額滿後不再辦理第二或第三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參看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上之公告,不另修正本簡章。

次別

   報名日期/時間

備註

第一次招考

105年8月2日(星期二)

上午8時至10時止

 

第二次招考

105年8月4日(星期四)

上午8時至10時止

第1次甄選不足額,始辦理第2次甄選。

第三次招考

105年8月5日(星期五)

上午8時至10時止

第2次甄選不足額,始辦理第3次甄選。

 

 

  • 甄試時間: 至本校教務處報到(請攜帶個人身份證及准考證)。甄選當日,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一)第一次招考:105年8月2日(星期二)下午2:00起。(1330報到)

    (二)第二次招考:105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2:00起。(1330報到)

    (三)第三次招考:105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2:00起。(1330報到)

 

四、資格條件:

() 1次招考: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 2次招考: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3次招考: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五、未盡事宜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