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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民和國民中學 - 人事選聘 | 2016-02-25 | 點閱數: 745

內容:
一、徵才機關:嘉義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二、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三、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四、職稱:幹事
五、職系:一般行政
六、名額1
七、性別不拘
八、工作地點  嘉義縣
九、有效期間1 0 5 /0 2 /25 ~1 0 5 /0 3/0 1

十、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一般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未具雙重、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 6 、2 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 2 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三)留職停薪之報考人員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報考,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四)具電腦操作知能,熟悉Wo r d 文書處理應用、Exc e l 編輯處理、網路應用及公文作業系統能力。
(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無涉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尚在調查階段者。

十一、工作項目:
(一)設備物品小額採購及招標案件。
(二)工友之調配管理、雇用、敘薪、考核、退職、撫卹等事宜。
(三)辦理校園開放、場地租借及環境管理維護。
(四)造報財產目錄及增減表、財產毀損報廢之處理。
(五)辦理有關家長會事宜。
(六)協助出納業務。
(七)零用金保管及支付。
(八)臨時交辦事項。
另為增進職員行政歷練,須配合學校需要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十二、工作地址:
嘉義縣番路鄉下坑村菜公店30號 

十三、聯絡E -M ai l :mhjh@mail.cyc.edu.tw

十四、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填寫報名表(請自本校網站最新消息處下載http://www.mhjh.cyc.edu.tw/ )。
(二)並檢附相關證件影本(一律使用A4 紙張影印,並請加註「與正本相符」,經本人簽名後,依序排列裝訂整齊):
1 .國民身分證。 2 .最高學歷證書。 3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 .現職派令。 5 .現職銓審函。 6 .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 7.最近3 年( 1 0 2 - 1 04年)考績通知書。 8 .與本職缺相關訓練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9 .外語能力證明(無者免附)。 10 .現職服務機關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名蓋章)。
(三)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證件郵寄至:嘉義縣番路鄉下坑村菜公店30號,嘉義縣立民和國民中學人事室林主任收,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四)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受理後除申請退還者外,概不退還;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者,均不予錄取。
(五)聯絡電話:(05)2591109轉30(人事室)、12(總務處)。 

十五、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口試1 0 0 % (面談)。 (二)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十六、錄取名額: (一)正取1 人,至多備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7 0 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 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二)正取人員將由本校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所報資料證件亦不退還,如有需要退件者請於報名時自附回郵信封(含郵資),本校將於甄選後寄回。 

十七、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縣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十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