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育先進您好:
1.依據本府教育處104年6月3日府教學字第1040097634號函
〈諒達〉。
2.函請各校依不同生態擬定校園安全維護具體做法,於
104年6月10日前送府備查。
3.截至今日〈104年6月11日上午10時止〉尚未送府備查
學名單如下:
國中:竹崎高中、永慶高中、朴子國中、忠和國中、中
埔國中、新港國中、民雄國中、大吉國中、溪口國中、
大林國中、梅山國中、民和國中、阿里山國中小學〈共
14校〉
國小:太保國小、安東國小、南新國小、大同國小、松
梅國小、東石國小、塭港國小、三江國小、龍崗國小、
網寮國小、布袋國小、景山國小、永安國小、貴林國
小、布新國小、義竹國小、南興國小、下潭國小、碧潭
國小、竹園國小、水上國小、義興國小、成功國小、南
靖國小、中埔國小、大有國小、中山國小、和興國小、
灣潭國小、六美國小、更寮國小、北美國小、新港國
小、文昌國小、月眉國小、古民國小、三興國小、秀林
國小、大崎國小、福樂國小、溪口國小、美林國小、柳
溝國小、大林國小、三和國小、梅山國小、太平國小、
大南國小、瑞峰國小、太和國小、鹿滿國小、圓崇國
小、桃源國小、沙坑國小、民和國小、香林國小、大湖
國小、大埔國小、達邦國小、來吉國小、山美國小〈共
61校〉
4.最後期限請學校於104年6月11日(四)下班前送至學管
科承辦人桌上,超過期限之學校將列入特別督導。
如有疑義請洽承辦人李郁瑛3620123*469。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