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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國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4-11-05 | 點閱數: 1268

致各校:

支付科通知教師考績將提前於11月18日發放,尚未送件之學校務必儘速將付款憑單送達支付科,並請注意付款憑單需備註核准文號,製單日期亦需加蓋主計印鑑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