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國民小學103學年度特教代理教師第三次甄選簡章
一、報考人員資格:符合基本條件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國民小學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合格特殊教師證書者。
2、修畢特殊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者。
3、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甄選名額:特教代理教師(實缺)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日期:103 年9月1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2時。
四、考試日期:103年9月1日(星期一)下午一時卅分起。
詳見簡章,歡迎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