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03年度國中小學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教學演示公告
演示場地及教學順位公告
說明:
1.考試日期:103年8月18日 上午 09:00開始 ;下午 13:00開始
2.請上午場者8:50前、下午場者12:50前,至新港國小北正門樹人樓玄關報到,並至休息暨教學準備教室,等待叫號,呼叫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
休息暨教學準備教室地點:
音樂藝術:思齊樓2F自然教室
視覺藝術:樹人樓2F四甲教室
表演藝術:思齊樓3F社會教室
3.演示時間: 每項每位演示10分鐘
(1).音樂藝術3分鐘專長演奏、7分鐘教學演示(請準備教學簡案3份)
(2).視覺藝術3分鐘作品詢問(請至少帶一件作品)、 7分鐘教學演示(請準備教學簡案3份)
(3).表演藝術3分鐘專長表演、7分鐘教學演示(請準備教學簡案3份)。
4.演示僅10分鐘(含佈置時間),請以單槍、電腦以外之優異教學技巧呈現。
5.教具之準備除音樂類第一、二試場之鋼琴由主辦單位提供以外,餘請自備。
6.教學時,請注意服裝穿著及口語表達。(現場不安排學生)
7.考場及順位: (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