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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民雄國民中學 - 人事選聘 | 2014-08-05 | 點閱數: 815

嘉義縣立民雄國民中學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

壹、依據:教育部頒布「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嘉義縣國民中小學
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實施要點」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貳、甄選科別及名額:
一、理化科1名(懸缺103/8/27-104/7/1),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綜合領域3名(懸缺2名103/8/27-104/7/1;留職停薪缺1名103/8/27-104/6/ 30),
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
三、特教科身心障礙組1名(懸缺103/8/27-104/7/1),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參、報名資格: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
,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二、中華民國國民非在籍學生並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
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三、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現役軍人持有證明於102年8月26日退伍之文件者,亦得參加
甄試)。
四、持國外學歷報考者,依教育部訂定發佈「台灣教育部對外國學歷認證法」辦理。
五、具有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者。(第一次甄選)
六、具有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者或修畢中等學校該甄選科目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且取得修畢證明書者。(第二次甄選)
七、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第三次甄選)
肆、報名時間:103年8月11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伍、甄試日期:103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30開始。
*詳情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