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甄選科別及名額:
一、國文科:壹名(懸缺)。
二、藝術與人文領域(音樂專長):壹名(服替代役留職停薪缺)。
貳、報名資格: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二、具有中等學校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三、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現役軍人持有證明於103年8月10日前退伍之文件者,亦得參加甄試)。
四、日間在籍學生不得報考。
參、報名時間:103年8月11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起至中午12時。
肆、甄試日期:103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起。
伍、未盡事宜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