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中埔鄉頂六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2學年度代理教師甄試簡章修正
修正項目如下,修正部分以紅色字體標示
一、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教育部訂定發佈「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三)嘉義縣政府102.07.31府教特字第1020141132號函。
八、甄選方式:
1. 含試教(佔60%)、口試(佔40%)等二項,依總成績高低錄取(單項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2. 試教請準備符合教保活動課程之十分鐘教學(請先備妥教學設計簡案三份及所需教具)。
3. 口試:以教學檔案、學科專門知識、班級經營、教學實務、表達能力、儀表態度為主。
其餘相關資訊請參考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