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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教育處國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3-05-14 | 點閱數: 1186
致各校教育優先區計畫承辦人:
有關核銷請款、轉正方式及注意事項,其補助項目一推展親職教育活動、補助項目二補助學校發展教育特色、補助項目五發展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等三項補助經費,因涉及學校洽詢廠商或辦理相關活動事宜,先行預撥第1期款80%經費到校,請於每月20日前填寫經費執行請領明細表,寄送中埔國小以利彙整統計執行進度。

    另有關補充保費問題詳如附檔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