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產假短期代理教師乙名
2. 代理時間:102年2月21日至102年5月30日止。(若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應無條件結束代理,不得異議。)
3. 代理項目:低年級級任導師
4. 資格:具有國民小學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有低年級導師帶班經驗者更佳。
5. 薪資:以日薪計算
6. 有意者請於102年2月7日(四)上午9點至12點,攜帶相關證件親自至本校教務處辦理資格審核,不接受委託辦理。
7. 錄取:本校於102年2月7日下午四點前電話通知錄取。未錄取者不通知。錄取者請於102年2月8日上午十點前親自向本校教務處或人事報到。
若有疑問請電05-3742172教務處或人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