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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沙坑國民小學 - 行政公告 | 2012-12-28 | 點閱數: 562

 

嘉義縣竹崎鄉沙坑國民小學101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第1次甄選簡章
 
壹、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實施要點」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貳、甄選名額:長期代理教師,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参、甄選資格:
(一)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
(二)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暨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
(三)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四)具有各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肆、報名時間:101年12月28日(星期五)起至102年1月4日(星期五)下午4點止,每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時至4時受理報名。
伍、報名地點:嘉義縣竹崎鄉沙坑國民小學人事管理員林嘉瑜(聯絡電話:05-2261114、地址:嘉義縣竹崎鄉沙坑村57-2號)。
陸、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至嘉義縣教育網路或本校網站公佈欄下載。嘉義縣教育網路:http://www.cyc.edu.tw/
柒、報名手續:
一、須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代理報名(須繳交委託書)。
二、繳附下列表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影印依序夾訂成冊,正本驗訖發還)。
(一)報名表1份。
(二)3個月內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請貼於報名表上)。
(三)國民身分證。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五)教師證。
(六)切結書。
(七)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女性免)。
(八)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非政府機關或非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免繳)。
(九)學歷證件如持國外學歷證件者,入學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持有教育部或駐外單位於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蓋章驗證,且其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達教育部規定標準,並持有證明文件及經法院公證之中文翻譯本,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原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修業期間出入境日期記錄證明。
玖、甄選日期:102年1月7日(星期一)10時。
拾、甄選地點:嘉義縣竹崎鄉沙坑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