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本校僅置護理人員一人之公差、公假、請假所遺學校衛生業務之需,徵求臨時護理人員,建立人力資料庫:
相關資格需求概述如下
1.臨時人員及職務代理人員之資格與執行業務應依據護理人員法及學
校衛生法之相關規定辦理,並受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退休法之限
制,不得僱用或聘僱現職公務人員或退休公務人員。
2.本校依被代理之護理人員級別,約聘或約僱具有各該專業法規所定資格人員-護理師辦理其差假所遺之業務。
3.未盡事宜請詳閱附件:
若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鹿滿國小歡迎您。(05-2611472〉
教導何主任或何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