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甄選科別及名額:
一、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壹名(懸缺、任教資源班國文科教學)。
二、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壹名(服兵役留職停薪缺、任教資源班數學科教學)。
參、報名資格: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二、具下列資格者:
(一)應考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者(懸缺、任教資源班國文科教學):
1.需具有中等學校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特殊教育相關科系畢業者。
4.大學以上國文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應考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者(服兵役留職停薪缺、任教資源班數學科教學),需具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有中等學校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特殊教育相關科系畢業者。
4.大學以上數學相關科系畢業者。
三、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現役軍人持有證明於101年8月 26日前退伍之文件者,亦得參加甄試)。
四、日間在籍學生不得報考。
肆、報名時間:101年 8 月27日(星期一 )上午8時30分起至中午11時30分。
伍、甄試日期:101年8月27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起。
未盡事宜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