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試教科目及內容:
一般代理教師:二年級第一學期國語南一版或數學翰林版(乙本)第一單元;三年級第一學期國語南一版或數學康軒版第一單元;四年級第一學期國語南一版或數學翰林版第一單元;五年級第一學期國語康軒版或數學翰林版第一單元;六年級第一學期國語翰林版或數學翰林版第一單元。
英語專長代理教師:英語版本自選(康軒(三、四、五年級)或培生(六年級))、自編一單元,教具自備。
其他部分不變,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