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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人事選聘 | 2012-04-23 | 點閱數: 1845

公告「新北市101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稚園教師甄選簡章」1份,請查照。

一、國小及幼稚園教師甄選科別與考試科目說明:
(一)本次教師甄選確定辦理科目有普通科、英語科、特教類組(含身心障礙科及資賦優異科)、幼教科及學前特教科等,另音樂科、美術科、體育科、自然科是否出缺,將俟查報各校缺額需求後,另行公告。
(二)初試考試科目為「教育專業及專門知能測驗」,以選擇題命題,選擇題50題,採電腦閱卷。
(三)今年甄選方式以初試(筆試)成績作為參加複試之依據,惟不列入錄取總成績計算,教學演示及口試各佔錄取總成績之50%,以符應各校之需求。
(四)為避免甄選錄取分發介聘教師因固放棄,複試除依總成績決定正式錄取名單,得視需要另備取若干名(其備取名額由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訂之)。
(五) 為因應英語及特教(含學前)代理教師師資需求,針對有意願擔任英語及特教(含學前)之代理教師,辦理統一介聘分發。

二、國小及幼稚園正式教師甄選報名、應試流程說明:

(一) 第1階段初試:採線上報名,時間為101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101年5月18日(星期五)晚上12時止;101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8時20分舉行初試。
(二) 第2階段複試:101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10時至下午4時採現場親自報名與資格審查,報名資料補件於101年7月5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11時補齊;101年7月7日(星期六)上午8時舉行複試;101年7月11日(星期三)下午6時公告正式錄取名單。

三、成績複查方式:考量應考人複查成績之便利性,101學年度教師甄選初試及複試成績複查為親自或委託(須檢具委託書)向承辦學校五華國小申請複查。

四、為維持偏遠學校師資穩定度,爰101學年度甄選錄取分發至本市偏遠地區學校之教師,於簡章中明列應實際於該校服務滿2年(服務年資採計至當年度7月31日),始可申請市內(外)教師介聘及各縣市政府所辦理之教師甄選,以維護學子受教權益。

五、本案簡章請逕至新北市教師聯合甄選系統(網址:http://career.ntpc.edu.tw)不另販售。